(招标编号:TGT-XNYGF-JA202103D)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
光热园区南部,场址中心点坐标为E 93°23′38.72″,N 36°47′55.57″,海拔介于
2957m~2981m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266.67ha(4000亩),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
主要为荒漠沙地。场址北侧约14km处有S303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303省道
到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光伏区布置实际总用地面积约为173.00ha(2595亩),
场址内布置有生产区及110kV升压站,计划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
站(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项目场址拐点坐标如下表:
控制点X轴Y轴备注
1 4074710.982 533686.013
2 4074710.982 536748.039
3 4073840.095 536748.039
4 4073840.095 533686.013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
2.2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除P
型高效半片PERC双面单晶535Wp组件及附属设备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
(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
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价格清单”和第
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2021年6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1年10月30日具备
全容量并网条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具有至少3个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
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
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时整至2021年5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洋
手机:13511091492 (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2388
邮箱:yangyang@dlzb.com
传真:010-53652388
QQ:1659973605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
光热园区南部,场址中心点坐标为E 93°23′38.72″,N 36°47′55.57″,海拔介于
2957m~2981m之间。规划总用地面积266.67ha(4000亩),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
主要为荒漠沙地。场址北侧约14km处有S303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303省道
到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光伏区布置实际总用地面积约为173.00ha(2595亩),
场址内布置有生产区及110kV升压站,计划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110kV升压
站(110kV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项目场址拐点坐标如下表:
控制点X轴Y轴备注
1 4074710.982 533686.013
2 4074710.982 536748.039
3 4073840.095 536748.039
4 4073840.095 533686.013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
2.2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青海海西州100MW平价光伏项目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除P
型高效半片PERC双面单晶535Wp组件及附属设备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
(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
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价格清单”和第
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2021年6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1年10月30日具备
全容量并网条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具有至少3个1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
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
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时整至2021年5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洋
手机:13511091492 (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2388
邮箱:yangyang@dlzb.com
传真:010-53652388
QQ:1659973605